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招聘计划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教学素养和潜质,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与所招聘专业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紧缺人才计划表
岗位
专业
人数
招聘对象及学历学位
资格条件
教师
岗位
政治学(学科代码0302)
1
学科
带头人(长期招聘)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主持具有重要学术和实践价值的科研课题或领导重点学科建设,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或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或评为省级专家并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和学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代码010101)
1
教研
骨干(长期招聘)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教学成果被评选为省级优秀课程,获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且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才的教研人员。
行政管理(学科代码1204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学科代码030203)
1
生态学(学科代码071012)
统计学(学科代码020208)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代码030108)
1
政治学(学科代码0302)
1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代码010101)
1
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2.身体健康,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统计学(学科代码020208)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代码030108)
3
中共党史(学科代码030204)
2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代码010101)
伦理学(学科代码010105)
中国哲学(学科代码010102)
1
社会学(学科代码030301)
历史学(学科代码0601)
1
合计
14
学科带头人:
1.享受国家和青海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在享受省上相关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8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教研骨干:
1.享受国家和青海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在享受省上相关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博士研究生:
1.享受国家和青海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引进拔尖人才,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符合认定条件,可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符合评审条件,可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突出成绩的,校院将积极争取申报青海省相关人才项目,并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条件积极为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创造便利条件。
硕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考核合格后,享受省上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以收到应聘材料的时间为准)。应聘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中相关条件,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到邮箱:zzrschu@sina.com;qhswdxzp@163.com。(邮箱主题统一命名格式:考生姓名+专业,如:李四+中共党史+中国博士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
招聘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1.学科带头人、教研骨干考核内容为专题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两个部分,每个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专题试讲成绩70%+科研能力考评成绩30%。
2.硕士、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依次为结构化面试、专题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题试讲成绩60%+科研能力考评成绩10%。
结构化面试(学科带头人、教研骨干除外)。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均可进入学校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
专题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专题试讲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题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专题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一并进行。专题试讲成绩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取消招聘资格。
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照专题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专题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在考核中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计划,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将视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均以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通知为准。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将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缺额经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应聘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情况等。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有异议的,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进行调查核实。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对于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待按照规定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协议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协议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井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1-43957464396394
监督电话:0971-4396355
网址:http://www.qhswdx.com
邮箱:zzrschu@sina.com;qhswdxzp@163.com
附件1《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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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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