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青海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安厅招聘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8:00持准考证、身份证、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费(所需费用约为人民币530元,具体数目以体检医院当天收取的数目为准),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一楼门诊大厅集合(西宁市南山东路166号,南山路与湟中路交汇处)。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议的,允许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空腹。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中查询。
联系电话:0971-82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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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海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a0b8150ff6af9be0936cc43a3cd033b8.shtml
(责任编辑:小今)